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下)

    第三章 防止地表水污染第二十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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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0年3月20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条 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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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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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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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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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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