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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年度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 2011-07-21 15:20:52

绍县水务集团党委[2011]1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集团公司各部室、企事业单位: 2010年,集团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 “平安水务、效益水务、和谐水务”主线,稳步推进水务事业建设,经集团上下共同努力,出色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授予绍兴县供水有限公司、绍兴县排水有限公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绍兴县排水有限公司同时获得“县级先进集体”荣誉,奖励600元/人,绍兴县供水有限公司奖励500元/人。 授予郑向阳、徐 鹰、谷连森、吴绍文、劳红标、任秀萍、王培永、袁富忠、李叶茂、徐建祥等10位同志“优秀领导干部”荣誉称号,奖励6000元/人。 授予周贤萍、丛  阳、韩文元、田长荣、葛青峰、许兴国、胡晓峰、刘银海、杨立峰、蔡建峰等10位同志“水务标兵”荣誉称号,奖励6000元/人。 授予何利民、娄旺芳、薛洪海、丁志龙、董卫江、曹志潮、徐惠平、马旭东、胡霈华、朱狄标、石宇定、沈绍良、邵 丹、赵  良、赵燕燕、屠雅琴、胡旭光、宋华龙、蔡芝斌、韩立峰等20位同志“优秀职工”荣誉称号,奖励4000元/人。 授予蔡建刚、朱朝刚、陈 戟等3位同志“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奖励2000元/人。 授予供水公司城区营业所、齐贤营业所、柯南营业所、钱清营业所“先进营业所”荣誉称号;授予排水公司中控室、安昌泵站、柯海2#泵站“先进泵站”荣誉称号;授予滨海水司管道安装抢修班,水处理公司泥处理二班、中控Ⅱ室“先进班组”荣誉称号,奖励先进营业所、先进泵站、先进班组主要负责人1000元,副职600元,职工300元/人。 水处理公司出色做好上级污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为市、县政府“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做出重大贡献,授予“节能减排贡献奖”,奖励5万元。 供排水抢修中心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为平安水务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授予“安全运行卫士奖”,各奖励3万元。 供水公司钱清营业所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净增690万元,同比增长109%,授予“经济效益贡献奖”,奖励2万元。 滨海20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前期工作卓有成效,工艺设计、中试、小试等取得阶段性成果,授予“项目建设进度奖”,奖励2万元。 集团团委成功组织了“水之源”文艺晚会,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打响了水务品牌,授予“企业文化组织奖”,奖励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上台阶。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为水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