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水务集团出台助企复工复产“七项措施”

2020-03-06 15:32:38 admin


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决策部署,集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国企担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特制定落实助企“七项措施”:

一、降低企业用水成本

1.企业经营性用水(小舜江水)到户价格由现行每立米5.0元调整为4.50元,特种用水到户价格由每立方米7.80元调整为7.02元;滨海供水公司提供的工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17元;王坛、稽东自来水经营性、特种用水(主要指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宾馆、饭店及基建其他用水)到户价格按现行价格同步下调10%。

2.同步调整工业污水处理 费,其中一般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基准价由每立方米2.4元调整为2.16元;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基准价由每立方米3.5元调整为3.15元,其他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上述措施实施期限为2-4月份。

二、用水“欠费不停供”

1.自区委区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2020〕15号印发之日起至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柯桥水务集团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用户(非居民用户),可向所在镇(街道、平发区)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同意后报经信、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水务集团;由所在辖区供水公司与企业签订“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水费”《承诺书》后办理“欠费不停供”手续,在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免收相应欠费违约金。

2.因疫情影响暂停上门水表抄读作业的用户,期间所产生的欠费采取不停水措施,停抄期间水费违约金免予收取。

三、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集团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个月房租。

四、实行供排水业务“零跑办”

全面通过“柯桥水务”微信公众号、“96390”水务热线、“浙里办”等各项渠道推行供水业务线上办理服务。安排客户经理服务辖区内医院、药企和医疗器械企业、隔离场所等防疫重点企业单位,确保供排水安全。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辟“先通水、后审批”的绿色通道。

五、简化流程提速企业报装服务

主动上门对接新上重点项目用水需求,按照用户需求,提供上门报装服务。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的原则,全面实现水报装业务“431”(4 个工作日、3 个环节、1 份材料)工作目标。

六、加快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主动对接服务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帮助开工复工企业用水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稳定供水。组建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等应急力量,为企业供排水处置、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帮助。

七、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采购物资

集团在对于防疫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采购,可按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柯桥区企业用气、用水 “欠费不停供”申请表.docx